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46篇
  免费   18篇
各国政治   3篇
工人农民   20篇
世界政治   2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291篇
中国共产党   34篇
中国政治   159篇
政治理论   42篇
综合类   412篇
  2023年   1篇
  2021年   7篇
  2020年   13篇
  2019年   2篇
  2018年   3篇
  2017年   8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6篇
  2014年   44篇
  2013年   43篇
  2012年   56篇
  2011年   55篇
  2010年   54篇
  2009年   56篇
  2008年   75篇
  2007年   66篇
  2006年   100篇
  2005年   96篇
  2004年   115篇
  2003年   57篇
  2002年   48篇
  2001年   35篇
  2000年   19篇
  1999年   1篇
  199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96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1.
随着《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出台,沉寂多时的侦查学学科定位(或日属性)问题再次引发热论.侦查学到底归属于谁?众说纷纭.但主要焦点还是集中在是属于法学还是属于公安学上.将侦查学定位于“本质上属于公安学,但仍具有某些法学的特性”,似乎能够更好地解决争议、息纷止争,也更能体现侦查学学科独有的特性.正因如此,它能够为侦查主体的改革等一系列问题提供思路,使其朝着科学化和法治化方向迈进.  相似文献   
112.
行政第三人问题研究是行政法学界一个新的研究课题,而传统的双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只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由于其在国内研究时间不长,在实践中和立法中都存在很多瑕疵,这一特殊主体的权益保护不够完善,而这些都与现在的法治社会精神相违背,因此对行政第三人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探讨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3.
1997年刑法颁布前,我国对贪污罪主体的立法始终缺乏内在的统一标准,有时侧重于贪污罪主体的形式特点,有时又侧重于贪污罪主体的实质特点,导致了贪污罪的主体范围时而扩大,时而缩小。1997年刑法中以贪污罪主体的实质特点为主线,以贪污罪主体的形式特点为辅线,设定了相对合理的贪污罪主体及其范围。但是,在新形势下,受国有资产的保护方式、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主体立法模式、与职务侵占罪的互补关系等多种因素的驱动,贪污罪主体的设定仍需进一步修正。  相似文献   
114.
《刑法修正案(六)》第3条关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一规范内容的立法原意与文义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在短期内,可由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本罪中的范围作适当的扩大解释,将“雇主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主体解释在内。从长远来看,则应对立法作相应的修改完善。在单位前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却发生在其后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内的情况下,仍可追究单位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本罪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5.
吴重庆先生提出的“无主体熟人社会”理论,描述了当前青壮年劳动力主体在农村社会的缺失状态,分析了社会关系演变中的病变问题。但是,作为一种新近理论,“无主体熟人社会”在其源起、阐释和特征等方面的概括,仍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16.
守贞是一种社会建构,在父权制传统中,身体与性、与女性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女性在现代仍然选择守贞,仅仅关注其被他者(如社会规范)通过话语实践构建成主体即守贞被建构是不够的,还应该关注女性主体的自我选择,从关怀伦理学角度分析,女性的道德选择具有特殊性。  相似文献   
117.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主要表现在把工资与人工成本、工资集体协商主体与工资集体协商主体代表或代表组织、集体合同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相混同。对此,有必要加以澄清。  相似文献   
118.
廉政文化学学科构建中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廉政文化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的迅猛发展,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诸多新特点、新要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新任务,催生着廉政文化学科的诞生。构建廉政文化学科体系,必须厘清廉政文化与廉政文化学的联系与区别;必须确立人学基础、研究人学内核、关注人化本质;必须汲取和借鉴相关人文社会学科以拓展自身的高度、深度及维度;必须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119.
正确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是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基础。笔者在找出我国理论界对证券投资基金性质及法律地位认识分歧的根源之后,简要论述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从投资基金的社会主体性和法律主体性两个层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信托型基金的法律地位,指出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应从主体角度对信托型基金进行规范,同时希望立法大胆创新,把信托型基金列为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平等地位的第三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20.
走私犯罪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种严重犯罪,当前我国走私犯罪相当严重。司法实践中,单位走私犯罪涉及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关于单位走私犯罪与个人走私犯罪的界定、单位走私犯罪主体的定位等都值得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