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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法官在解释有争议合同条款时 ,是以“合理第三人”为标准的客观解释而得出的意思 ,如果这种意思被当事人所接受 ,也可以说是当事人的新的意思。也可能以“合理第三人”为标准而得出的意思因异于双方意思不被双方当事人所接受 ,但双方当事人又不愿意因错误而撤销合同 ,即愿意保持原来合同的有效性 ,法官就只能依被解释出的意思进行裁判。在法官对合同进行补充解释中 ,当事人因未约定缺漏内容 ,根本无所谓合意。因此 ,在补充解释中 ,如果说是当事人的意思 ,就显得更加牵强。在这种时候 ,当事人承担了一种根本不是源于其约定的权利义务 ,在这里已经从实际上消灭了当事人自治 ,而代之以以裁判为目的的“规范性意思”。那么 ,如果这种解释已经完全背离了当事人的意志 ,应当通过撤销制度来维护意思自治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42.
《鹿特丹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1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正式通过,并于2009年9月23日在荷兰鹿特丹举行签字仪式。在回顾《鹿特丹规则》签字仪式及此后的最新进展的基础上,简要评述《鹿特丹规则》的制定背景和发展历史,并对《鹿特丹规则》生效后可能带来的一些重大变革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3.
"特类民事行为"即指与国家公权力有关联的民事行为。它主要适用于给付行政领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国家以私法主体身份所为的民事行为,具体可以分解为3种形式。该类行为必须受到基本权利的限制,但这仅仅指向于其中的行政私法行为。而且,基本权利对该种行为的适用与对传统高权行政行为的适用不同,前者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其二,私人在传统公共行政领域所为的私法行为。该行为属于"公共行政民营化"中的第3种形式,即"实质民营化",主要集中在给付行政领域。该类行为要受到基本权利的约束。而且,应该受到法律保留原则的约束,但是,法律保留原则在该领域的适用和在秩序行政领域的适用具有本质的不同。 相似文献
44.
近年来,商誉和商誉权法律保护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司法实践中商誉损害赔偿纠纷也越来越多,对商誉提 供全面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将损害商誉不正当竞争行为准 确、科学地加以类型化,同时适度扩大对商誉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5.
学术自由:侵权与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学术自由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具有共性,但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行为的主观方面和行为后果不是认定学术自由侵权的必备要素。从学术自由权成立的正当性出发,有三类限制或禁止学术自由的行为是应予允许的。在现代社会中,按照在实践中得到运用的广泛程度和实际效果,最重要的学术自由权救济机制包括宪法救济、一般诉讼救济以及通过结社进行的自力救济。 相似文献
46.
韩国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案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之间的冲突是每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均必须直面的重大问题。韩国专制主义盛行的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所涉及的“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典型司法案例反映了韩国普通法院及宪法法院在衡平这两者价值间冲突的立场变迁及韩国法院在维护人权和促进韩国民主与法制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为中国学界在“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这样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上,提供些许可借鉴的外域经验。 相似文献
47.
论学术自由权的保障与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术自由权是学术共同体及其成员 ,在探查、研究、探讨记录、生产、创造、教学、讲演以及写作等活动中享有的追求、发展、传授知识的自由权。作为一种精神自由权 ,学术自由权具有非政治性、消极否定性等宪法权利属性。学术自由权的实现需要宪法与法律的保障。目前 ,学术自由权在我国还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 ,应当建立各种相关机制有效保护学术自由权的实现。当学术自由权受到侵害时 ,其实是保障学术自由的法律和制度受到侵害 ,因此 ,对学术自由权的救济可以诉诸司法和行政两个途径。 相似文献
48.
49.
市场主体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必须接受法制的约束和伦理的引导,本文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原则谈起,分析了法制和伦理对市场行为的调整作用,并试图通过比较说明二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