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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进行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必须在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抓住司法改革的有利时机,对未检体制改革原则、必要性进行理性分析,提出未成年人检察体制改革的具体思路,进一步依法明确和深化未检业务类别岗位职能,特别是捕诉监防的"监"的职能,实行未检业务独立分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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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教育”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在中国少年司法领域凸显其特色,亦成为我国少年审判工作中一道亮丽的风景。“法庭教育”在矫治失足未成年人、预防其重新犯罪、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下将从少年审判实践的视角对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的法庭教育状况进行分析,对完善该项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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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已尘埃落定,未成年人检察作为一个专业化类别在北京检察司法改革方案中得到明确,伴随未检机构职能的进一步深化,也为北京市未检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在全国未检工作蓬勃发展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更好地推动未检工作,未检应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惩罚犯罪职能定位与少年司法特殊优先保护、未检改革与少年司法改革、未检创新实践探索与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等十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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