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世界政治   1篇
  202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作品的生命力在于传播,而音乐作品的传播则依靠将音乐表演制作为录音制品。在网络时代发展之前,大众主要通过购买音乐表演的录音带或者光盘进行欣赏。随着近年来网络的快速、全面发展,音乐作品向大众传播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在网络平台点播或者下载音乐录音作品。在我国网络数字音乐发展市场中,因音乐独家版权模式具有有效打击盗版行为、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版权意识等作用,其在网络音乐市场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如果版权资源过于集中于个别网络音乐平台时则必然会导致市场垄断,限制人们欣赏风格各异的音乐作品,损害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因此,有必要通过设定非自愿许可对此类专有许可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