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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二回,贾雨村考中进士,做了苏州知府,他在苏州任上干的头一件事,就是迎娶旧交甄士隐家的丫头娇杏做小妄。后来贾雨村老婆死了,娇杏被扶成正房。曹雪芹感慨道:偶因一回顾,便为人上人。意思是娇杏这丫头命好,只因当年跟贾雨村“放了回电”,现在就一步登天,从小丫鬟变成了贵妇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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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常回家看看"也曾被当做为儿女、为官的一个必备条件.
老话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事实上,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六种行为:诟詈双亲、别籍异财、奉养有缺、居丧嫁娶、匿丧不举和诈称亲亡.从隋唐到明朝,法官只要判一个人"不孝",具体罪名一定逃不脱以上六种.可是到了清朝,乾隆即位以后,法定的不孝行为又多了第七种——忘亲.什么是"忘亲"?《大清律例》写得分明:"游荡他乡、远离父母、不知归养者,均属忘亲不孝之人."换句话说,你必须常回家看看.
如果不常回家看看,会受到什么惩罚呢?这要看情况,看你是平民还是官员.如果是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经父母"首告到官",政府就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逮住之后,"拘送归家"——把你捆起来,强行遣返,因通缉和遣返产生的所有费用,譬如公差的来回路费,都由你来出.这还不算完,以后政府征用差役,会优先"考虑"你,而减免钱粮的时候,却没有你的份儿.这里有一个前提:得由你的父母亲自去告,然后官府才会受理,亲戚邻居检举揭发的不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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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写过一首长诗,里面有这么四句:“君来坐树下,饱食携其余.归舍遗儿子,怀抱不可虚.”这四句诗写的是打包:朋友聚餐,酒足饭饱,还剩下一些饭菜,扔了可惜,有个哥们儿拾掇拾掇装起来,带回家给小孩吃.
宋朝饭局上也有人打包吗?当然有,司马光就是一个例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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