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狄小华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20):219-219
由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博士撰写的专著,21世纪法律心理学系列丛书之一的《罪犯心理矫治导论》一书,已经由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 相似文献
2.
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同时又成了维持监狱生存和发展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在实行监狱职能单一化,彻底切断监狱生产与经费保障联系的过程中,监狱必须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投资结构、产品结构和罪犯劳动组织形式,一方面,以适应强化监狱职能需要,充分发挥劳动在改造罪犯中的手段作用;另一方面,以大力挖掘监狱生产潜力,充分发挥监狱生产对监狱经费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3.
家庭、学校和社区是未成年人成长的主要微观环境。这一环境中的消极因素尽管也是导致少年罪错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罪错少年能否适应这一环境仍是衡量其是否回归健康成长之路的主要指标,因此,只有整合家庭、学校和社区力量,形成系统、科学的应对格局,才能不断地改善罪错少年的微观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应对少年罪错的效果。 相似文献
4.
监便做好监管改造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地处农村的监狱由于关押点分散,环境封闭,管理方式落后,导致安全事故多发。因此,要提高其安全防范能力,必须改变传统的关押和管理模式,走集中管理之路。 相似文献
5.
狄小华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5):53-57
反腐教育需要入心入脑,法制教育要重纠正认知偏差,警示教育要重调适不良心理,形势教育要重辨析错误观念。预防犯罪需要打击为先,可以从提高刑事追诉力度、完善腐败制裁体系、平衡刑事制裁等方面提高打击效果。控制犯罪需要提早干预,可以尝试诱因免疫、权力监督、条件控制、心理干预等措施。 相似文献
6.
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处置,虽然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表面上是一种最为直接、快捷的解决方法,但它无法从根本上破解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种类较少、司法适用率较低的难题。本文通过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立法现状以及司法困境的分析,提出以三层四类为体系框架,对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进行重构,以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刑罚替代措施在立法上的零散以及法律规定上的重叠,进而确保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好地实现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7.
一、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刑罚执行监督体制
(一)英国英国检察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主要行使公诉职能,同时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承担司法行政职能,但不具有刑罚执行监督的职能。《英国监狱法》规定,针对监狱刑罚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1、监狱视察小组。 相似文献
8.
利益无涉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司法运作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形态,按司法逐利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受个人利益驱动的司法、受部门利益驱动的司法、受地方利益驱动的司法、混合利益驱动的司法;按司法逐利的原因划分,可分为权力腐败型、行政压力型、相互妥协型、指标考核型。造成利益因素影响司法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运行过程中激励机制所产生的作用,其逆向激励胜出而呈现出负效应,从而造成激励机制的扭曲。要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就必须坚持司法的利益无涉性,坚持司法化改革取向,努力做到考核机制科学化。 相似文献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