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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蓉蓉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22,(4):23-2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要求,“三治融合”既是党带领人民在基层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智慧方案。新疆以“三治融合”为抓手,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过程中面临着自治能力不足,法治基础薄弱,德治有心无力等问题,为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地生根,提出以“自治”强基础,推动治理更有力;以“法治”作保障,推动治理更有序;以“德治”扬正气,推动治理更有质的建议,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建言献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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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基本的处罚手段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警告处罚在执法实践中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社会效果,公安机关枉法裁判,不该适用警告的,故意轻判;该适用警告的找不到法律依据;违法行为人给予警告后置若罔闻,警告处罚并没有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能为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尽一点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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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要构成单位犯罪,通常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该行为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二是该行为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三是实施该行为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有违法所得时,违法所得应归单位所有。其中,要认定一个行为是否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这是司法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的一大难点。笔者认为单位意志是一种整体意志,是区别于任何个人意志的客观存在。正是由于单位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关系主体,在任何的社会交往和业务活动中,都具有自己的意志能力和行为能力,才使得单位能够成为独立的犯罪主体而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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