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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简报”现象确实存在,而且在某些系统某些单位还比较严重。工作简报本来是如实反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或其下属部门、单位的工作的,但有的部门或单位觉得应该“简报”一下自己的“成绩”了,便请简报制作部门和“捉刀”者去餐馆酒楼“撮”上一顿,或打两圈“工作麻将”发点“底牌”,或干脆甩出三两百元“小费”。“一分钱一分货”,既然是“有偿”的,简报也就很快出笼了。 在这类简报中,该部门或单位的“一只鼠”就成了“一头牛”,“一根针”就变成了“一根棒”。据某系统的整风活动中的调查,该系统工作简报中完全真实率仅占 7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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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亨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1,(1):31-32
1996年3月,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民警王光寿退休了,但曾经担任过分局法制科长的他却是“退”而不“休”。除了当好分局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外,闲不住的他又干上了另一个“行当”——义务法制宣传员。他以瘦弱的身躯、顽强的毅力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在青少年和儿童们的心灵之圃中广施法雨,用一个个生命的强音符,谱写着“最美不过夕阳红”之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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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12日。特大贩毒犯罪团伙头目万勇被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关法律专家对此评价说:“此案由公检法三家办成了铁案。即使万勇上诉,也无‘回天之术’。”参加公审旁听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万勇从被抓获到被逮捕、判刑,自始至终未作一字交代,现在却证据确凿地被判了死刑。政法干警的素质令人赞叹!”这是专家和群众的由衷赞美。正是经过南充市公安民警们的艰辛努力,与涉案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最终以“零口供”将大毒贩万勇送上了断头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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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3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机关督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警察当街与群众发生抓扯,态度恶劣,语言粗暴,还动手打人,围观群众数百人。督察民警驱车赶到,却发现被举报的“警察”并非民警,而是某管理部门穿着仿警制服的临时聘用人员(2月1 4日四川电视新闻)。 这是部门行业制服“跟着警服跑”所致的又一事件。某些部门行业擅自统一着装、且着制服混乱,穿与不穿不统一,不同地区制服样式不一致,让老百姓分不清“正规军”与“杂牌军”。从城管、烟草管理、环保、屠宰,到保安、门卫乃至于停车场收费人员,似乎满街“大盖帽”。擅自统一着装的一大趋势就是仿制警服,从“83”式到“89”式,“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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