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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在提供诸多利好的同时,也产生了算法歧视和偏见、算法过度窥探个人隐私、算法推荐滥用、算法合谋实施垄断等算法失范现象。现阶段软法和硬法都通过相应路径对算法失范现象予以矫正,以期保障算法正义。算法正义的硬法保障路径虽对突出问题及时反应,但仍存在回应性不足、治理手段单一、规制成本较高等局限性。软法的开放性、灵活性、低成本等特点与算法正义高度契合,使算法正义的软法保障路径具有及时回应性、高度共治性、成本较低等优越性。鉴于现阶段软法保障路径较为原则化,建议从算法伦理审查中引入多方伦理审查机制、算法行业加强行业自律、软法文本增加权利激励内容等路径予以具化。同时提出,唯有软法和硬法相耦合的保障路径才能真正满足算法正义的实现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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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都不存在严格责任,而且将来也不应采用严格责任。罪过责任始终是我国刑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与我国刑法的性质格格不入,应予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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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以下简称GMS)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和东亚一体化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GMS经贸合作以项目为主导,根据次区域成员的实际需要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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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必须突破竞争关系对行为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束缚,厘清竞争关系和竞争行为间的逻辑关系。重新审视竞争关系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定位,就实体层面而言,竞争关系可作为恶意、损害程度等责任构成要件的参考因素;在程序方面,竞争关系是判断原告是否适格的构成要件,但并非唯一要件,需同时考量“损害”等补强因素。此外,有必要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重构竞争关系的认定规则,确立从宽、动态认定的原则和以“不正当获取或破坏他人竞争优势”为中心的认定标准,且划定广义竞争关系的认定界限,以厘定公权介入和市场自由竞争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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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的认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 ,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成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 ,所以认定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就日显其重要性 ,然而传统的因果关系的认定方法难以胜任对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故本文在分析优势证据说等先进因果关系认定理论的同时 ,提出我国应引进这些学说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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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战略的重要途径,在带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体脱贫致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电商扶贫与软法机制内涵及特征的分析,不难发现软法机制同电商扶贫具有深度的契合性,运用软法规范与推动电商扶贫进一步发展,成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选择。在运用软法解决电商扶贫领域突出性问题的同时,也应考虑软硬法结合规制的治理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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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引言一、行业协会标准化行为限制竞争的样态二、反垄断法规制行业协会标准化行为的经验借鉴三、我国反垄断法规制行业协会标准化行为的举措引言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标准化在经济当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纵观当今世界,标准的制定主体有国际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制定主体不同,标准的作用与影响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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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严于控制,疏于利用的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理论无法充分适应开放共享的数字市场环境,并有可能加剧个人信息控制与使用的矛盾。数据共享话语下,个人信息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个人信息保护同样关涉公益保障和公权控制问题,这在一定意义上奠定了个人信息公法保护的合理性。公法保护视野之下,个人信息保护遵循利益平衡理念和谦抑控制的实践方向,有效地回应了个人信息在共享背景下的保护问题。但证成公法保护不代表放弃私法保护,多数个人信息保护实践需要公私法并行发挥保障合力,故应通过构建分层式权义规则、复合型责任体系、多元化监管模式以及综合性保障方法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私法耦合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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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日益成为互联网经营者重要的竞争资源,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层出不穷.规制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核心在于行为正当性的判定.本文通过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正当性认定的司法实践考察,发现存在认定依据不统一、认定要件较混乱、认定依据具有模糊性.鉴于此,建议正视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正当性认定的特殊性,明确行为正当性的统一认定依据,健全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定的要件体系,并结合产业政策、技术创新、消费者福利、市场竞争秩序等多种因素对行为正当性予以全面衡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