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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过程中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考评与效果并重、守正与创新并重;树立正确的人民观,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树立正确的系统观,把握好维稳与维权、从宽与从严、治罪与治理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规范行权、严格管权、廉洁用权。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为民的生动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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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机制,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和机关纪委等监督权之间存在权力界限不明的问题,导致各监督权无法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合力。需要厘清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行为监督与案件监督、检纪监督与党纪监督的权力边界,在此基础上,推进构建督察一体化,并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能动性、全过程性检务督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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