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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自然生态资源法律规范和生态补偿制度主要体现为公法性质,存在结构性缺陷,亟需利用公益性私权解决生态保护中存在的自然资源产权私权性与用途管制公权性的冲突问题,创新生态补偿银行、碳汇交易、自然资源保护地役权、生态产品认证等私法途径,健全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机制等重构系统化的自然生态资源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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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党委从街道工作特殊性出发,把业余党校建设与社区服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街道业余党校多功能办学的路子。一、扩大办学范围,使街道业余党校成为市民学校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党委把业余党校办成既是党员自己的学校,也是币民学理论、学科技的学校;既培训街道党团员和街道干部,也培训街道市民,扩大办学范围,一是培训内容广泛。该业余党校自1990年创办以来,先后培训党员、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市民2O000多人次,办文化、科技、法制、文明规范等各类培训班40多期。近年来,街道党委为使党校进一步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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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地役权制度是平衡草原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的私法制度。通过草原地役权报酬和草原碳汇交易实现草原经济效益;通过生态功能区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实现经济效益;草原经济、生态效益的实现会间接带来草原社会效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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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同相关问题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 ,旅游合同大量出现 ,但是在我国 ,旅游纠纷处理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旅游合同包括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订立的合同和其他服务合同 ,格式化是旅游合同的一个发展趋势 ,旅游合同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法律应规定受害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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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地役权制度是平衡草原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的私法制度,与一般地役权不同,构建草原地役权的逻辑起点是独立地役权。公平、正义价值是构建草原地役权制度的法理基础。草原地役权制度通过草原地役权报酬、草原碳汇交易、生态功能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利用方式可以实现草原的经济、生态效益,同时也可间接实现草原的社会效益。通过对重新构建的草原地役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实践价值进行分析,证成草原地役权制度的存在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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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居住权是特定人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 ,是人役权的一种 ,居住权产生于罗马法时期 ,并在法国、德国得到发展 ,我国物权法有规定居住权的现实性和可能性 ,并应详细规定居住权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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