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法律   1篇
综合类   1篇
  200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 毫秒
1
1.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动物侵权案件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民法通则127条关于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规定存在两种理解,一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二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外,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本文通过学理和比较分析,认为饲养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便是第三人过错的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亦不能免责。因而认为第三人过错不是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免责事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只是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的后期责任归属。  相似文献   
2.
物权是理论性深入,实践性突出的制度。然而,在中国目前民法典制定之前,许多问题存在模棱两可、莫衷一是的情况。一些学者在这样的基础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却缺乏足够的理论性和规律性。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就是一个实在且多见的问题,笔者期望从理论和规律上给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作一个简洁而明了的分析。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