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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教唆犯实行过限问题的研究在共犯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各种学说从不同角度对实行过限问题进行了探讨,但都未得出统一结论,我国刑法对于实行过限的认定问题也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教唆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实行犯所实施的行为与教唆的犯罪内容不一致,即超出共谋犯罪故意的行为的认定有一定的争议,并且认定教唆犯实行过限的具体标准也比较模糊,从而导致了定罪量刑不一的情况。在司法认定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问题上,既要遵循结合主客观相一致、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又要从教唆犯罪的类型、目的、手段等具体细节来得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的结论。在难以得出认定结论的模糊地带,应秉承有利于被告人的精神,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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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EOFINTERNATIONALTERRORISMANDTHEADDITIONSTOOURCRIMINALLAW1995年至今,世界主要国家相继发生了巴黎地铁爆炸案、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美国俄克拉荷马爆炸案、伦敦街头爆炸案、以色列哈马斯爆炸案等一系列性质恶劣的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对国际和平与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引起了法学界的普遍重视。本文主要研究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理论定义、国际条约和外国国内法规范以及我国刑事法的补足。一、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定义国际条约对这一罪行的定义各不相同。早在1937年日内瓦会议上通过的《防止和惩治恐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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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中的卖出行为本质上以买卖关系为基础,互易毒品行为与之存在着性质差别。有偿性交付毒品和买卖毒品是不能划等号的,有偿性只是贩卖毒品的一个特征,而不是买卖行为的独自属性。将互易毒品行为认定为贩卖行为在逻辑上存在着大前提的判断错误。以毒品代物清偿同样不属于贩卖毒品。一概视为贩卖毒品罪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只有通过完善立法,将提供毒品行为立法入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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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国际规制的法律分析及我国的应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市场国际规制的法律分析及我国的应对沈伟孙万怀金融市场是筹集、动员和再分配资本的重要渠道。随着金融业的国际化,境外市场与传统国内市场逐渐整合,国与国之间市场疆界日益模糊,致使某些金融交易归类淡化,很难将其归结为本国、国外或境外市场,由此引发管制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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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但是存在着曲高和寡的现象。众多因素中,对判例独立性价值的无视无疑是深层次原因。这涉及到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定位,更涉及到对法律基本原则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遵循判例的优势在于满足了法律语言的情景化特点。离开了情景,法律商谈作为一种特殊商谈方式无法实现,适用的漏洞无法根本修复。类比不是奢侈品,而是普遍存在的实践理性。等值的判断无法通过类型化语言的方式简单给出答案,通过类比,延伸出案件的同质性特征,实际上产生的是一个体系化的分支。类型化的解释更多体现了政策的特征,无法证明结论的正当性,原则规范也难以得到体现。指导性案例的优势在于编纂特征,从而一定程度避免了裁判理由与随附意见的混淆,裁判的约束力和说服性也相对明确。其标准首先体现为裁判要点(要旨),裁判要点(要旨)是类比中项的关键,也是最终的结论。不仅裁判要点(要旨)的内容需要规范化,在确定中项内容时也需要考虑相关的裁判理由。遵循先例必然存在"可能的类比、必然的类比、发挥具体功能的类比",这都在加大类比的风险,所以,需要时刻牢记的是:"一个与‘普遍规则和原则’冲突的先例不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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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庄案看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法条关系的角度以及现实适用来看,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职业歧视的结果。现实中所出现的一些判例固然可能是罪名本身的问题,但是也可能是对于罪名理解偏差所致。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之所以是结果犯,既是因为其犯罪对象即刑事证据具有特殊性,又是因为该罪与其他伪造犯罪的不同性在于其他伪造犯罪的伪造行为与欺骗行为是可以分开的,刑法惩罚本罪行为的重心是诈骗行为,在证据尚未提交和审查的前提下,不构成完整意义上的证据。纯粹的引诱和谋划伪造证据或妨害作证行为不属于犯罪完成形态,有时甚至可能不具有刑事可罚性。在罪名设计不尽合理的情形下,在概念具有不确定性的时候,应本着有利于罪刑法定所隐含的有利于被告人的理念作出解释。只有这样,才能够将罪名的不合理性限制在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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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司法和解精神的基础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刑罚是一柄双刃剑,它是维护法治、实现公平正义的利器,同时如果适用不当,不分轻重,动辄得咎,并不一定能收到好的社会效果。随着国内人民内部矛盾高发期的出现,相邻、亲属之间因琐事偶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也逐渐增多,用犯罪化、刑罚化的手段处理这些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犯罪,不仅不利于刑事目的的实现,也不利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和谐社会的构建。正是如此,刑事和解的理论应运而生。刑事和解制度自20世纪70年代在美、英等国司法实践中适用以来,已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在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也引起了法学界的热烈探讨和司法界的积极探索。本期选登的文章结合理论与实践,对现代刑事司法和解的精神基础进行了阐述,同时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从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故意轻伤害案件入手,探索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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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设计——兼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确性原则与“罪刑法定”的立法化设计——兼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游伟孙万怀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是近现代刑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长期以来,由于客观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国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研究大多致力于对原则的渊源、历史演变和发展的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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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万怀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9,12(2):106-112
近些年来,死刑问题一直备受法律学者们的关注。尽管关于死刑的话题已经在理论界讨论较多,然而我们却并不能因此抹煞死刑问题依然是个"热点问题"这一事实。本期热点笔谈特组织四篇文章从死刑与民意、死刑废止的根本动力、死刑与人道主义的关系等角度再次展开讨论,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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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我国已进入社会高速转型期。在这变革时期,传统与现代因素激烈碰撞,形成不安定因素,公共安全问题不断凸显,涉及公共安全的犯罪也随之呈现出新的态势。面对这些新态势,刑事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纵观我国当前刑事领域,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刑事政策对公共安全犯罪的防控,更多体现的是从重从严的一面,犯罪化和重刑化的倾向明显。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立的前提下,我国应对公共安全刑事政策的制定和运用进行必要限制,在坚持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同时体现宽的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