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法律   2篇
  1990年   1篇
  198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清朝是我国历史上盛行奴婢制度的封建王朝之一。体现清朝统治阶级意志的《大清律例》,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强行推行等级制度,明文规定了满汉之间、良贱之间、主奴之间以及官吏和平民之间的不平等地位。根据规定,凡属贱籍之民,不准应考,不准做官,犯罪要加等处分等等,使奴婢、娼优、皂隶等所谓“贱民”几乎处于无权地位。  相似文献   
2.
清代各级地方衙署的司法审判工作,形式上由各级衙署的正印官审理,而实际上却多半为刑名幕吏所操纵,形成做官的不会办事,会办事的不能做官的特异局面。这是清朝腐败政治制度产生的结果,而反过来这一局面又促进了政治制度的进一步腐败。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