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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每年的互联网事件中,有不少与职工权益相关。其涉及权利类型是多样的,除人身方面的权利、经济权利,还有政治与文化权利。在相关事件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和传统媒体的作用非常大。由于互联网的国际性,相关事件的传播极易全球化。另一方面,互联网作为一种动员工具更应重视。在动员方式上,往往是线下动员和线上动员相结合的。不过,冀望互联网对职工权利状况加以根本改善也是一种奢望。  相似文献   
2.
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发现,职工权利受损偶有发生。它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如薪酬),还 有精神层面。无论是权利知识的传播,还是权利意识的启蒙,以及通过信息传播赋权职工,都彰显了大众媒体的 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职工对大众媒体职工权利议题的报道并不特别满意,不只是数量方面,还有报道质量方面。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8年第二期所登载的关于《侵吞集体和个体联营企业财产应如何定性?》一文中的某些观点,我们有不同看法,现述如下: 一、仪器厂虽经工商机关登记为集体企业,但实际上是陈某为了获取免税同两所小学达成的非法协议而取得的一块集体牌子,小学对仪器厂的资产、人员及经营盈亏均不承担责任,也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实质是陈某的私人企业.税务机关以个体税率征税是对的.但对于陈某与采购站是否联营的问题上,该文认为:陈某和采购站应是个体和集体间的联营,因为,采购站向陈提供办厂资金4000元,虽然采取了暂借的形式,但年终双方按协议利润分成,应认为双方对协议认可和有效的,所以,陈某和采购站之间存在着联营关系.对此,我们有不同看法.我们认为,陈某同采购站之间不存在联营关系,仪器厂是个体性质,不具有联营的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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