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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现状及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协助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概念上的司法协助仅限于文书送达、代为询问当事人和证人以及收集证据,英美国家、德国和日本的学者多持此观点。而法国等国家学者多持广义观点,将司法协助的范围扩展到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更广泛地领域。中国立法取广义的司法协助概念。两岸司法协助的性质属于一个国家内的区际司法协助,这是学界、立法和司法界统一的认识。而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存在问题的关键,在于缺少直接的对话和统一的制度性安排。长期以来,双方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呈现出单边性特征。本文将讨论海峡两岸司法协助的现状、症结和改进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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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步林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3(1):111-114
澳大利亚的律师制度在很多方面沿袭了英国的传统,但也有不同于英国律师制度的地方。澳大利亚根据其本国情况,形成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律师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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