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法律   2篇
  2010年   1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曹伊清 《北方法学》2010,4(1):125-135
房地产契证制度是中国一项传统的房地产法律规范制度,至清末已发展得相当完善。房地产契证不仅记录房地产交易的具体内容,记载政府的法律规制情况和对房地产的实际管理状况,也反映了社会的发展状况。在清末社会的动荡变革中,财产关系相对稳定,房地产交易能够正常进行,社会生活得以正常延续,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房地产契证制度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财产秩序方面的作用。通过颇具特色的清末南京地区房地产契证制度,研究清代房地产契证与房地产法律规制的实际作用,研究清末完善的契证制度在保护个人财产、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基层管理秩序、保护基层社会老百姓的生存权利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2.
传统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现代司法争端解决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法律近代化以来,由于法律主要受大陆法系影响,法官控制庭审,包揽一切,掌握主动,尤其民事审判中,在庭审中法官会努力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而由解放区马锡五审判方式发展而来的,注重联系实际,顺应民情调解审案,是建国以后在民事审判中始终强调的。近几年的民事审判制度改革,英美式审判方式逐步引入,"随着国内庭审改革的深入,这种对美国模式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