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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却犯是指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义务的人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未尽职责致使该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的不纯正不作为犯。忘却犯是历来确定行为概念时不得不面临而又最难逾越的障碍。只有将行为定义为“体现了主体的心理事实、能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身体动静”方可正确地说明“犯罪是行为”这一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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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第一个《刑法修正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不属于单行刑法,用“修正案”的形式补充修改刑法具有灵活性、便于适用性,能保持刑法统一等优点,但是我国第一个《刑法修正案》在立法技巧上仍不当地沿用了以往单行刑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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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八一年七月,某县生产队队长高××(男、27岁),因本队缺水抗旱,派社员探知毗邻某生产队正在抽水抗旱,有一抗旱蓄水的水塘。当日晚高××召集队干部商议挖坝抢水,决定。“凡队里的男劳力都参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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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即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犯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各国刑法典无不加以规定。但在刑法理论上,对于国家公务员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历来观点纷呈,莫衷一是。笔者也欲籍此论述管见,以求指正。一、分歧观点的概况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论将国家公务员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称为犯罪客体,也有的称为“法益”或称为“犯罪客体和法益”。普遍的看法是国家公务员犯罪是一种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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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被告田××于1980年3月1日,对社员龚××说: “一个老婆婆有十块金砖想卖掉,要二千五百元”。龚信以为真,返家后与同队社员吴××商定,由龚以电报同上海严××联系金砖销路,严即回电称愿帮卖金砖。后龚、吴二人凑了一千七百元现金,另加手表一块,于同月5日晚到田家。田说:“老婆婆已睡了,民兵连长在她家里要,人去多了怕发觉,你们把钱交给我,我把金砖拿回来。”田将现金一千七百元和手表接过手后,当即躲藏。龚、吴等至天明仍不见田回,向公社报案。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田矢口否认,仍将钱财隐藏,于3月8日被查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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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利用信用卡的犯罪朱启昌,高一飞信用卡,是在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中,银行用以保证买方或进口方有支付能力的凭证。采用信用卡结算为异地贸易结算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具体办法是:买方的开户银行经买方的申请(一般须缴保证金)向卖方的开户银行签发信用证(也可直接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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