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从
到
被引次数:
从
到
他引次数:
从
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专业分类
法律
1篇
出版年
2011年
1篇
排序方式:
出版年(降序)
出版年(升序)
被引次数(降序)
被引次数(升序)
更新时间(降序)
更新时间(升序)
杂志中文名(升序)
杂志中文名(降序)
杂志英文名(升序)
杂志英文名(降序)
作者中文名(升序)
作者中文名(降序)
作者英文名(升序)
作者英文名(降序)
相关性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试论机关不应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李志柳
《法制与社会》
2011,(11):67-68,70
我国刑法将机关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但从单位的本质及单位刑事责任的历史可看出,包括机关在内的所谓单位犯罪主体,与存在独立的犯罪意思和行为的自然人犯罪有着本质的不同,单位刑事责任是刑事政策考量的结果,是一种拟制的刑事责任。与公司法人不同,对机关拟制刑事责任既无必要同时弊端丛生,立法上应尽早删除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规定。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