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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民间借贷服务中介机构和P2P网贷中介服务迅速兴起,民间借贷服务中介在发挥促进借贷信息对称、借贷规范化作用的同时,存在着经营主体混乱、行为规则缺乏、监管部门缺位、行业自律不足、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亟需规范管理。民间借贷服务中介需要统一管理,在主体准入条件、行为规范、行业自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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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融资的信息不灵和监管手段的缺失非常明显,民间融资的备案登记因此被提出和探索。但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性难点,如备案机构的性质及其备案管理的权力来源、备案的义务主体和备案环节、备案登记的范围与效力以及不履行备案登记的法律责任等。解决的重点在于明确备案机构的性质和备案模式、备案登记的义务主体和登记时间,规定备案与否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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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法集资呈现出与广义证券投资相关的证券化趋势。现有调整非法集资的制度规范有非刑法规范与刑法规范,其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为主的刑法调整存在明显缺陷,非法集资的制度规范需要做证券法角度的改进。解决制度性的非法集资问题,必须确立证券非公开发行融资制度标准,扩张合法融资途径,将公司企业的经营性、证券性投融资行为归于证券法调整。引导证券化民间集资关系转化为民间证券融资关系,通过证券融资的规范调整,调整民间融资的行为,用是否违反证券法作为判断民间融资行为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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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信息监测制度在民间融资问题上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融资是一个尚未被纳入政府监管的金融行为.但随着民间融资的日益升温和相关问题的增多,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政府的信息监测活动是解决目前民间融资问题的前提。本文首先从分析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的必要性和现状入手,继而探索其法理依据,最后探讨如何在民间融资方面构建政府信息监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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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作为一种危害证券市场的行为,是各国证券法律监管的对象。目前我国的证券立法还未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制度,尤其是对民事赔偿损害的认定缺乏统一的方法,难以维护证券投资者在遭受到内幕交易侵权时的损失。针对美国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计算方法,以我国的司法现状为立足点,借鉴国外建立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理念和思路,建议我国应该以净损差额修正法为基础,建构我国内幕交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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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以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义务为基础 ,该罪认定的核心问题 ,如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非法利益等理论界定需要从公司法制的角度来廓清。但由于公司法上竞业禁止理论的缺陷而导致上述问题边界不清 ,所以很有探究的必要。涉及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无非法获利而给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的刑事责任问题也有待明确。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指控存在例外 ,诸如竞业禁止义务免除 ,经法定程序确立的董事经理兼任、因履行公司企业契约等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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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和滥用制约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公司法确立的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最终能够保障股东的权益。但是股东派生诉讼制度面临着激励与滥用的矛盾,对该制度设计时既要激励其诉讼,又要防止股东滥用派生诉讼权利。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新公司法的规定,探讨股东派生诉讼的激励和滥用制约机制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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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金融领域,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中央和地方分权监管的双层监管体制。然而,该体制目前仍然存在地方政府缺乏畅通渠道表达主张的“单线联通”、监管权责配置不平衡等问题。我国现有国家管理体制、央地事权分配结构以及地方金融监管“中央统一领导”的核心制度要求,决定了地方金融监管只能沿着我国“条块关系”的双重领导方向发展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双重领导体制,要求在中央政府层面专设国务院地方金融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权,同时明确地方政府地方金融监管局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具体职责,畅通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格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