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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不等于“同岗同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例】:原告徐某于2007年8月到被告某机械公司工作,因徐某未达到独立当班要求,机械公司安排其与刘某共开一台车床。同年10月,徐某在从事钻床打孔过程中受伤。经鉴定,徐某构成八级伤残。因被告机械公司未依法为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徐某起诉要求机械公司赔偿其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共计15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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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之一: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终胜诉
佳佳今年5周岁。2006年9月,其父何某与母亲徐某协议离婚,约定佳佳随母亲徐某生活并由其抚养,何某不支付抚育费。2009年3月,徐某以佳佳名义向法院起诉,以自己下岗无收入,难以维持佳佳生活、教育费用需要为由,要求何某给付抚育费。何某认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已约定其不负担佳佳的抚育费,应按协议履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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