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篇
  免费   0篇
法律   2篇
中国政治   4篇
  2016年   1篇
  2011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2篇
  200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原有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应当前财政改革和财政资金管理的需要。2010年12月16日,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旨在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行为,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相似文献   
2.
9月30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分为总则、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六十六条。  相似文献   
3.
立法权溯源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对地方立法的体制做出重大调整,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可以说是地方立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认为,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有利于调动地方立法的积极性,解决改革过程中“基层探索”于法有据的问题,有利于地方政权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中碰到的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  相似文献   
4.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定》。新条例集中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补偿的理念,尤其是在拆迁主体的确定、补偿价格标准的界定等方面,比以往有较大改变。  相似文献   
5.
立法活动实质上是分配利益蛋糕的天平,界定社会关系的准绳,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利剑。2007年起实施的各类法律和浙江省的地方性法规,集中反映了立法关注百姓生活,立法促进民主法制,立法协调各方利益的“和谐”思维,为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制度的保障。  相似文献   
6.
国家相关立法对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地位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理论上也时有争论。《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原告地位,《物权法》草案第五稿删除了第四稿中关于业主委员会可以提起诉讼的规定,最终通过的《物权法》也仅规定了特定诉讼中业主委员会的被告地位,而没有规定其原告地位,这些立法动向使得围绕这一问题。的争论更加趋于白热化。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具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经业主大会授权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且业主委员会诉讼能够避免代表人诉讼的理论和实践困惑,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