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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乐伟 《证据科学》2011,19(5):517-530
受同态复仇的量刑模式影响,法定化量刑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存在。其导致刑事审判基本多集中于如何定罪,形成了服务于定罪,以定罪证明为中心的传统刑事证据法。量刑的精细化和传播的大众化,使得量刑公正和量刑均衡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从而为量刑证据从幕后走向台前提供历史机遇。量刑的目标追求和指导原则是量刑事实特殊性的基础.量刑事实构成的...  相似文献   
2.
2008年11月1日-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司法桥梁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共同主办的“中国刑事辩护30年暨刑事辩护准入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昆泰大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以及山东、四川、陕西、河北等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实务界人士,专家7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的研讨。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表达和争取利益诉求的能力存在显著的差别,一些当事人在面临利益纠纷时,选择通过诉诸媒体的司法参与方式来维护并最终实现了自身的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当事人通过诉诸媒体的方式来表达诉求,导致了司法权威的衰落。面对社会管理创新带来的挑战,要理顺符合群众多元化利益的诉求表达机制,推进公民的司法参与,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及时解决问题的司法环境。  相似文献   
4.
我国社会快速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化日益明显,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不可避免地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社会管理创新要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着手,要着眼于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效能的发挥,需要有法治保障,才能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6.
量刑事实作为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能否得到全面、准确的调查,取决于量刑证据的适用。要确定量刑程序适用的证据规则,首先要确定量刑事实应该采用的证明模式,证明模式的选择事关量刑裁判的公正性、科学性,是量刑程序进一步改革所面临的实践难题,也是不可回避的重要理论课题。对法定量刑事实采用严格证明模式,对酌定量刑事实采用自由证明模式,符合法律的现行规定,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测谎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并在侦查破案和审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于测谎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未统一,加之我国对于测谎结论的适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司法解释也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加深了人们对测谎结论的质疑,即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问题。因此,明晰测谎结论的证据资格和应有的法律地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亟需研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检察官职务序列主要存在职位类别、职务等级、管理模式等三个问题.在完善职位类别方面,建议设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检察员等职务,把助理检察员从检察辅助人员类别划出,作为后备检察官专门培养.在完善职务等级方面,建议当前保留"四等十二级"等级制度,实际使用"四等十级",过渡期内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供基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评定等级使用,过渡期后备而不用;长远来看,则只保留等次、取消级次,设置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高级检察官、检察官四等.在完善管理模式方面,建议采用中央统一管理下授权两级检察院党组的模式,提高检察官任命主体的层级,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等级由国家主席任命,高级检察官等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检察官等级由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任命.  相似文献   
9.
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量刑程序如何设计是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过程中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模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和隔离的量刑程序模式。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在于使量刑过程程序化、公开化,从而实现量刑公正,达到罪责刑相适应的要求。针对被告人不认罪案件,建立理想的量刑程序模式,将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有效地分隔开来,有利于达到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社会快速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化日益明显,利益多元化格局日益明显。多元化的利益诉求不可避免地引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影响我国当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社会管理创新要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着手,要着眼于群众多元化的利益诉求,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元矛盾解决机制。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效能的发挥,需要有法治保障,才能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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