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WTO框架下的非市场经济主体不是一个法律命题,而是源自关贸总协定各缔约方和世贸组织各成员的实践。受"乔治城钢铁案"和"钾碱案"的影响,美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不曾对非市场经济主体采用反补贴制裁措施。这种做法导致中国人有一种误解,以为美国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近年来发生在中美两国之间的"铜版纸案"、"反补贴与反倾销案",乃至刚刚裁决的"汽车轮胎案",都向人们表明美国的反补贴制度同样适用于非市场经济主体。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除了在争端解决中据理力争之外,更重要的是调整自己的补贴政策,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3.
在美国缔结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的权力主要归属于国会。总统作为最高军事统帅,享有部分缔约权,这部分权力属于行政权中的“内含缔约权”( inherent authority)。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深入,美国国会开始将缔结部分经济与贸易协议的权力让渡给总统,这部分权力属于“授权缔约权”(delegated authority)。授权缔约权的范围有多大?总统是如何获得这些权力的?通过授权缔约权缔结的国际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还是间接适用效力?美国宪法对此没有规定。要厘清这些关系,除了仔细研读宪法相关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美国的立法实践以及总统缔约权的变迁历史。 相似文献
4.
胡加祥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7(6):68-73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采取反补贴措施的国家。关贸总协议成立之前,美国的反补贴法是具有代表性的反补贴法律规范。伴随着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美国反补贴法也在进一步完善,不仅增加了“国内产业损害”的实质性要求,还修订了征收反补贴税和启动司法审查的具体程序,规定了行政当局初裁和终裁的期限,赋予国内生产商申请法律救济的途径。反补贴法还授权总统就补贴协议与外国进行谈判。然而长期以来,美国反补贴法在是否适用于非市场经济这一问题上却一直语焉不详,这与同出一辙的反倾销法形成鲜明对比。2012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使用反补贴税法案》(4105法案),明确了反补贴法既适用于市场经济国家,也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这在美国反补贴立法史上具有分水岭意义。 相似文献
5.
案情】据《文汇报》1997年12月23日载:1996年8月15日,陕西省礼泉县石潭乡12岁学生杨尔特被诊断为白血病,其父杨旭成向社会各界求助。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于同年10月22日发起倡议,号召全县师生为杨尔特募捐,截止当年12月11日,共收到31个单位4048205元的捐款,其中1000000元于1996年12月3日交给杨旭成。1997年8月13日,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将这笔捐款中的2200000元,分别给了其他3名患白血病的学生和1名教师,余额存入银行。杨旭成在多次讨要其余捐款无果后,… 相似文献
6.
7.
经过几个世纪的变迁,英国现在有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和王室顾问等几个不同的律师职业阶层。这些律师工作的侧重点不一样,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也不同,他们共同构成了英国律师界的一个有机整体。针对目前存在的是否需要将出庭律师与事务律师两种职业合并的争议,从历史的角度考证英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沿革,介绍与之相关的英国法学教育和律师培训的一些特点,可以得出二者之合并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经过16年的艰苦谈判,中国终于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入世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可见一斑。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中国与其他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纠纷越来越多,涉及的问题也越来越具体。争端解决机构在审理这些纠纷时,不仅依据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协议,还在很大程度上依据中国在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所作的具体承诺,有些争议则是直接依据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作出裁决的。因此,厘清中国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的法律性质,这对我们理性看待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以及它们对中国经济的影响都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9.
10.
美国对华光伏太阳能"双反"案持续一年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实质性损害的肯定裁决,意味着该案暂告一段落。但是本案中美国政府(商务部)的裁决准则和贸易政策的新近变化,却值得后续关注。尤其是案件中涉及调查范围、替代国选择、单独税率、双重救济等法律问题,颇具代表性,并且对今后的"双反"案件具有很强的指示效应。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于上述法律问题的理解,中美双方仍然存在分歧,贸易纠纷并未停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