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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再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再保险人是否应当享有保险代位权,学界素有争论。通过对现今世界各国保险法立法的梳理,以及对再保险人是否有代位求偿权之肯定说、否定说各理由的分析后得出,再保险人应当享有代位求偿权。实践中,可通过再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将再保险代位权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
金融机构特殊性表现在其经营产品和服务公共性等方面区别于普通企业。在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中监管标准应作为破产原因,监管机构应发挥重要作用,申请人、管理人以及债权人参与方式应有别于普通企业。目前我国并无系统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未来制度构思应增设监管标准作为启动标准,构建行政与司法混合型体系,并且统一明晰申请人范围、管理人选任及监督、债权人参与方式。  相似文献   
3.
为了使“公司”组织扬善抑恶、适得其所,生死运行皆符合缔造“公司”的制度宗旨,各国无不对公司一生予以指引或者规制,公司的设立条件及条件违反的救济措施无疑也在法律的视野之中。相较世界发达国家,我国虽从正面较为详备地规定了公司设立条件及程序,但对违反此条件和程序的瑕疵设立却几乎未作任何反面规制。因此,司法机关和工商登记机构面对瑕疵设立纠纷时该如何分工、如何处理,利害关系人该如何救济、通过什么渠道救济,以及责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何预判自己的瑕疵设立行为法律后果等等问题,皆因这一重大立法缺失而无从回应。  相似文献   
4.
公司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同于《公司法》第15、16条明确赋予公司对外转投资和担保的权力立法例,《公司法》第119条和第116条仅从侧面间接规定了公司的借贷问题。《公司法》为何要犹抱琵琶半遮面?到底公司能否对外借贷,尤其是非金融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能否借贷?若能,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以及有什么风险;若不能,何以在现实中却屡禁不止;如何理解现有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做法,公司借贷立法将来会走向何处?这些均是涉及公司经营和市场秩序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5.
蒙瑞华 《理论月刊》2012,(8):102-106
我国食品卫生等安全问题频出,小股东利益受害也多见诸报端,公司负责人无疑是这些行为的真正幕后推手。而在现有法律体制下,公司负责人恣意妄为却多无民事责任之累,制度缺失催生了大量安全事故,滋养了众多穷寺庙,富方丈。本文在比较分析各国立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检讨了我国现有立法规定。并对理论界争议比较大的增设公司负责人对外民事责任的正当性和该责任性质进行了详细论述,指出公司负责人的责任认定为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都不能自圆其说,而应当认定为法定特别责任。以期能为在我国构建该制度作一铺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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