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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诺基亚公司诉深圳某贸易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理中,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的一条理由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销售带有系争商标的旧手机,或即便其销售的是原告旧手机的翻新机,同样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也会对原告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这一理由忽视了商标权用尽原则的适用,殊为可惜.如果能考虑到商标权用尽原则及其限制,将其引入本案的审理中,可能对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有更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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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如何建立合理而有效的互联网监管体制成为世界各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作为亚洲最成功的政体与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新加坡进行了颇具成效的探索,并逐步建立了一套极具特色的“疏堵兼顾”的互联网监管体制:一方面,通过建立全面并且严格的法律制度实现了对互联网的有效监管;另一方面,通过道德宣传等柔性政策调整、疏导互联网监管的力度,既保证公众表达自由的权利,也保障了新加坡在电子商务、新媒体等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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