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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以缘其华叶,探其根素,究其质实的方法,对证据的概念行以刻求真是的剖陈。其定义为:证据是讼事以物符或意融的形式,留存于时空内,并为听讼人藉以听断讼事的可识素因。概念,无论今古中西,在学问上,都是说话的前提。国学式的概念必定是中华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证据理论的基本构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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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禄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1)
学界关于诉讼的起源、发展及其趋势研究的新进展是法理论学、法实践学近些年的事。有关诉讼界定、诉讼属性、诉讼结构、诉讼目的、诉讼证明、诉讼模式、诉讼补救等问题的研究,也在寻求自己的新起点和新角度.这无疑也是诉讼丈化繁荣的良好开端。面对几千年的中国诉讼发展史,至圣至贤们一方面发出“必也使无讼”的祁愿,另一方面却因无奈生民莫不有讼的现实不得不为我们留下诸如“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的记载。“不之尧之子而舜”之舜和“就其能断曲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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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概念素说——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证据理论的国学文化基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试以缘其华叶,探其根素,究其质实的方法,对证据的概念行以刻求真是的剖陈。其定义为:证据是讼事以物符或意融的形式,留存于时空内,并为听讼人藉以听断讼事的可识素因。概念,无论今古中西,在学问上,都是说话的前提。国学式的概念必定是中华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证据理论的基本构件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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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明的中国传统模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代崔东壁先生曾以易理①及前人的成就②为据断云:生民“莫不有讼”③。这一断语的意义在于,它既说明诉讼是人类社会的由于“假物”关系而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同时也说明诉讼历史的源远流长。凡诉讼,都受一定目的的支配。目的的追求,都离不开诉讼证明。在人类由蒙昧而野蛮至文明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或者任何一种社会形态,诉讼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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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一类的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凭籍职权或职位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法利益的犯罪。此类犯罪的共同特点之一是犯罪主体供职不廉。或者自己败官以墨,或者互相觊觎不法之私。同贪污、贿赂犯罪进行不懈的斗争,是保障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旦有所懈怠,贪污、贿赂之风便会同瘟疫一样腐蚀干部队伍,毒害人的思想,污染社会风气,损害国家和政府的声誉,妨碍大政方针的实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