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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正确认定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的性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当前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当作债务纠纷处理的。我认为,对这类案件,不能一概而论。从形式上看,都是拖欠贷款,但它们在内容上有着质的不同,应当依照《刑法》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行为人的主、客观情况,分别按诈骗罪和经济合同纠纷处理。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以欺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若是,为诈骗罪;若否,则为经济合同纠纷。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经济合同拖欠货款案件中,符合下列主、客观要件,骗得  相似文献   
2.
一九八三年以来,汉川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毒鱼案二十七起,作案成员一百零三人,这些行为人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二三人或五六人纠合在一起,乘深夜无人之机,在专业户或联户经营的鱼塘内投放农药(投放毒杀酚的二十五起,投放五氯酚钠和速杀灭丁的各一起),待鱼中毒浮起时,用鱼网捞起,然后卖给他人食用,以获取非法利益。这类案件的特点是,行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大,而自己所得数量少。上述案件共投毒水面一百二十余亩,毒死鱼的总价值计三万五千余元,而行为人盗得的只值一千三百余元,约占损失数的百分之四。二十七起案件中,捞得死鱼百斤以上的七起,其中最多的一起有四百余斤,捞得百斤以下的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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