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关于承包经营企业中的贪污罪主体 承包经营企业,是指为完成某项劳动作业,由承包者或承包组织向国家或集体包任务、包产值、包利润。对于承包者侵占其所承包经营的财产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认识往往有分歧。如被告人李宏祥,1985年1月,承包经营某县物资局服务部。合同规定由物资局提供职工15名,以及铺房、执照、银行帐号、铺底基金。服务部上交一定利润。被告人承包后,便陆续将服务部的资金汇往星跃商店的私人帐户,从1985年1月至4月先后7次汇入私人帐户上的 相似文献
2.
湖南耒阳县自一九八一年以来,随着农村生产体制的变化,各种生产责任制相继出现,民事纠纷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和新特点.一九八一年全县发生的民事纠纷,比一九八○年上升百分之六十三点七,比一九七八年增加了近一倍.这些纠纷的特点是:一是山林、土地、水利纠纷大量增加,大大超过历年来占民事案件第一位的婚姻纠纷.一九八一年共发生的这类纠纷,占纠纷总数的三分之一强.二是婚姻家庭纠纷突出,去年共发生这类纠纷占总数的百分之十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