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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决定是否通知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案件的被害人,法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没有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被害人,致使这些单位职工、周围居民、村民及被害者不明真象,误认为这是公安司法机关收了钱或领了某人的情而“放”的人,长此以往,会使人们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同时也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形象。如在取保候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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