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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回扣的产权属于谁有学者认为 ,由于回扣的产权属于买方 ,收受回扣只可能构成贪污或职务侵占 ,而不可能构成受贿。1笔者认为 ,上述论者对回扣的产权归属作了简单、片面的理解 ,事实上回扣的产权并不一定归属于买方。为了论述 ,有必要先给回扣下一个定义。关于回扣的定义 ,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 ,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 :回扣 ,是指商品交易中 ,卖方在收取的价款中扣出一部分回送给买方或其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的金钱、实物或其他物质利益。2 不同学者对回扣所下定义有所差异 ,但都认为收受回扣的主体可以是买方或者买方的代理人 ,回扣可…  相似文献   
2.
一般的民事再审案件审理时,仍由原审原、被告双方承担举证责任及其法律后果。可是,因检察机关抗诉而引起的再审,由谁来承担抗诉理由的举证责任及其法律后果?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对此均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审理因抗诉而引起再审的民事案件,应由抗诉机关承担当庭举证的责任。这是改革民事抗诉再审案件审判方式的关键。抗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的必要性举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提出证明主张;二是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收集和提出有关证据;三是在诉讼中通过开庭等特定场合,运用提出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使这一主张达到法定的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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