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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东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1,20(1):21-27
公共场合性骚扰行为是发生在公共场所、行为人向被害人作出的与性有关的不受欢迎的言语或举动。当前我国刑法没有设置专门的性骚扰罪名,但上海"咸猪手"案获刑说明公共场所严重的性骚扰行为可评价为强制猥亵罪。司法实践中应当对性骚扰行为界定为强制猥亵罪予以严格把控,注意避免将刑法的打击范围随意扩大。我国目前的立法环境暂不宜单独设立性骚扰罪名,而应当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治理公共场所性骚扰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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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年青人选择不履行结婚登记程序而同居的生活方式,甚至有向老年人蔓延的趋势。这不仅有损法律的尊严,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时也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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