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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腔由胸廓与膈围成,上界为胸廓上口与颈部通连,下界借膈与腹腔分隔。胸腔内可将其分为三部分,即左、右两侧胸膜腔和肺,中间为纵隔。纵隔内含心脏,并走行大血管、食管及气管等。胸部损伤是常见创伤,也是创伤致死的重要原因。目前,学术界对胸部创伤没有统一的分类,国内胸(心)外科一般按照成因和伤情分为以下两种:(1)闭合伤。胸壁完整,无创口贯通胸腔,但可有胸壁挫伤、胸廓骨折、胸腔内部器官损伤,多由高坠、冲击、爆震等损伤所致。(2)开放伤。胸壁的完整性被破坏,有创口贯通胸腔,可伴或者不伴有胸腔内部器官的损伤,多由锐器、火器所致。相对于1990年与1996年先后发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以下统一简称“旧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对于胸部损伤的条款规定有较大的变化。本文将根据系统分类阐述新标准中有关胸部损伤条款的理解适用与鉴定要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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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索长潜伏期听觉诱发电位(auditory long latency response,ALR)潜伏期、波幅与声刺激强度间的关系和特点,并探讨其在听阈评估中的意义。方法对46名听力正常人(92耳)进行ALR测试,予受试者从70、50、30、20至10 dB nHL 5个声刺激强度顺序诱发ALR波形,标记N_1波、P_2波,得出三个观察指标(N_1波及P_2波潜伏期、N_1-P_2波幅)的数值。分析观察三个指标的变化趋势及频率差异性。结果 46名听力正常人(92耳)ALR波形的引出率均为100%。随着声刺激的降低,ALR的N_1波、P_2波潜伏期延长,N_1-P_2波幅降低。结论在适宜的条件下,ALR是一项稳定的检测技术。ALR的N_1波、P_2波潜伏期及N_1-P_2波幅与声刺激强度间的关系对ALR应用于听阈评估中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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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正常人颅顶慢反应阈值与行为听阈的比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通过比较听力正常人的颅顶慢反应(slow vertex response,SVR)阈值与纯音测听(pure toneaudiometry,PTA)阈值的关系,探讨SVR检测技术在听觉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价值。方法对听力正常的46名志愿者,分别对双耳进行0.125~8kHz频率范围内的PTA阈值及0.5~4kHz频率范围内的SVR反应阈测试,通过配对t检验比较0.5、1、2、4 kHz频率范围的SVR反应阈与PTA阈值的差异,并运用方差分析比较不同频率间的SVR反应阈与PTA阈值差值的差异。结果各频率的SVR反应阈与PTA阈值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SVR反应阈与PTA阈值的差值在1kHz频率时最小,为(3.86±6.12)dBHL,而在0.5、2、4kHz频率时的差值分别为(5.98±6.72)、(7.12±6.56)、(8.53±7.90)dBHL。不同频率之间的SVR反应阈与PTA阈值差值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听力正常人的SVR反应阈在各频率均稍高于行为听阈,在运用SVR反应阈推断行为听阈时需进行校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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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寒坚陈芳朱琨杨小萍 《中国司法鉴定》2021,(4):55-61
目的 探讨妇产科手术致泌尿系统损伤医疗损害的类型及因果关系鉴定方法,为该类型医疗损害案件的鉴定提供参考.方法 对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自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受理的妇产科手术致泌尿系统损伤医疗损害案件,按照原发疾病、手术方式、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类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36例案件中子宫良性疾病13例、子宫恶性肿瘤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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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已于2013年8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共同发布,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帮助广大法医临床工作者和相关法律工作者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标准,本刊特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撰文介绍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相关问题的深层次思考以及相关标准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并自本期开始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专栏的形式予以连载。同时,也希望广大读者就新标准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展开积极的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广大读者提出的问题或者建议给予积极的回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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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居于胸与盆腔之间,上界为剑突和两侧肋弓下缘,下界为耻骨联合上缘和两侧髂嵴的连线,是躯干的重要组成部分。临床上常用两条水平线(两侧肋弓最低点的连线和两侧髂前上棘的连线)与两条垂直线(经左、右腹股沟中点)将腹部分为九个区,即上方的腹上区和左、右季肋区,中部的脐区和左、右腰区,下方的腹下区和左、右腹股沟区。腹部由腹壁、腹腔及腹腔内容物组成。腹腔内包含丰富的内脏器官和血管,外力作用引起器官、血管损伤的机会较大,后果较严重。相对于1990年与1996年先后发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以下统一简称“旧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对于腹部损伤的条款规定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本文将就新标准中涉及腹部损伤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以及鉴定要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