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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朗·富勒的贡献,人们似乎片面地将他定格在“法律的道德性”问题上,其实富勒的研究范围和理论贡献远不止于此,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同样是他毕生所关注的问题域,代表性作品有《法律的虚构》,……虚构是沟通概念与现实的桥梁,也是法律思维的必要维度。加强法律虚构理论的研究,对改变我们传统的政法思维、正确对待法律与建设法治国都十分有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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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哲学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时代主题,构建和谐社会成为这个时代的新任务。那么,和谐社会这个新主题与法治社会主题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理论关系,换言之,法治理念与和谐哲学各自维护和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标准,二者之间又当是何种内在关联?本文以文明秩序的范畴来理解和统合两种不同的行为标准,试图阐释法治理想与和谐哲学在文明秩序建构的过程中是兼容的。法治是一种法律文明的秩序,而和谐正是法治语境下的题中之意,是法治秩序理想下的道德之维与道德秩序,二者统一并兼容于中国人良善生活的建构进程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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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互惠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利,作为一种话语,是现代法学甚至道德话语的基石范畴,在当今法学的研究和法律制度的建构中处于绝对核心的地位。本文通过对权利范畴的历史演化之逻辑过程的分析,指出权利范畴有着特定的社会根基和伦理要求,即权利的互惠性。通过对权利的互惠性之社会分析,进一步指出权利保护的对象是利益,但其本质不是利益,而是表征处于社会关系结构中的"利益关系"的一种话语虚构(fiction),是对利益关系中互惠性原则的一种制度化表达,故而权利本质是一种话语。最后,通过对作为话语的权利进行解析,力图表明作为话语的权利范畴和权利制度不能也无法脱离开其历史中凝炼进来的互惠正义的社会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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