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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事诉讼中私人获取的证据——兼对证据合法性的批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中私人无权获取证据的做法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理论上,我国应赋予私人获取证据的权利;对私人不正当获取的证据,以权利保障为政策依据,基于私人取证与国家工作人员取证的区别,更应放宽证据能力的限制。制度设置上,实现取证主体的泛化;当证据为辩护证据时,一律容许,当证据为控诉证据时,在少数情况下予以排除;同时,毒树之果可食。 相似文献
2.
在死刑案件中确立独立的高干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不具有合理性,也是不可行的.在证明标准相关领域内,当前可主要采取以下替代措施实现提高死刑案件证明标准欲达到的目的:提高并确立独立的量刑情节证明标准;增加合议庭人数,定罪时仍适用简单多数原则,适用死刑时适用全体一致原则;建立消极的法定证据制度;改变法官对死刑的心态. 相似文献
3.
论进退之间的民事检察监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实际 ,民事检察权仍有存在的必要 ,但应予以改革。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检察权的关系来看 ,在抗诉、参与诉讼方面 ,检察权应是有限的 ,但应确保其有效 ;同时 ,有必要确立检察起诉权。 相似文献
4.
秦宗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15(5):66-69
沉默权与刑诉目的建构存在密切的联系,一般说来,安全优先的目的建构,犯罪娣人、被告人有高度的沉默权:自由优先的目的建构,犯罪娣人、被告人没有或公有有限的沉默权。我国安全优先的目的建构,决定了我国沉默权的有限性。我国党团权制度只能在有限范围内施行,并应设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5.
沉默权与刑事诉讼的目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秦宗文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0,(5)
沉默权与刑诉目的建构存在密切的联系。一般说来 ,安全优先的目的建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高度的沉默权 :自由优先的目的建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或仅有有限的沉默权。我国安全优先的目的建构 ,决定了我国沉默权的有限性。我国沉默权制度只能在有限范围内施行 ,并应设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6.
秦宗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
我国刑诉法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学者争议颇大.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刑诉法的两大价值安全与自由的关系考虑.在英美自由优先和大陆安全优先的价值选择中,沉默权的地位不同.从我国国情出发,安全与自由的价位关系应是动态的.沉默权的有限性也应是变动的. 相似文献
7.
死刑的适用涉及多方博弈主体的利益,而控制死刑的新刑事政策改变了各博弈主体利益指向同一目的的局面,催生了新的博弈结构。但是,这一博弈结构并不稳定,仍存在着异化的可能。因此,应采取新的措施稳定和强化有利于控制死刑的博弈结构,以实现长久控制死刑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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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疑罪"应当"从无"吗?——法治与情理视角下对疑罪从无原则的重新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确信"方可定罪,"疑罪"则应从无,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实践中,无确信而定罪或明或暗存在,导致疑罪从无原则出现了异化.这种异化的重要原因是情理与法治的冲突,解决的路径在于法治对情理的要求适度让步,对传统的疑罪从无理念进行松动,降低确信成立的条件. 相似文献
10.
全面审查是刑事诉讼法界定二审审判对象的根本原则,其建立在司法能动主义、真实发现主义的基础上,有其历史的合理性。随着我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司法能动主义受到削弱、真实发现主义受到质疑,加之全面审查要求与实践的脱节,与司法其它价值及与司法整体改革方向的冲突,对其改革不可避免。但由于独特的社会境遇及制度背景演进的渐进性,改良而非废除是更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