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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玲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7,(5):123-125
实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与本质属性,它屏弃了仅仅从矛盾、斗争的特性上认识社会主义的简单化思维,仅仅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某一方面理解社会主义发展的极端化思维,仅仅从原则意义上对社会主义加以把握的抽象化思维,仅仅从社会主义本质意义上认识社会主义本质的僵化思维,丰富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打开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认识的广阔前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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