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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冬梅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1999,(3)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一系列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不完善。尽管国有企业新一轮的制度改革--公司制改造随着我国《公司法》的颁布与实施已经逐步开展,但是,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委托人具有委托人、代理人双重身份、双重角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公司法》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初期就出台与实施的,因而难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而导致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根本方向的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实践遇到了新的问题。有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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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促进代表更好履行职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是指人大代表定期向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报告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并接受评议。代表法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这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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