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200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江旺龙  马江红 《世纪桥》2007,(5):110-111
教育主体是教育义务的承担者,包括教育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发起者、实施者等行为栽体。在行业人才培养中,教育主体应包括政府、行会协会、企业、学校等机构,它们都担负着不可替代的职责。由于它们各自的利益导向不同,社会角色的职能定位不同,各自所具备的资源优势也不同,因此各类主体应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实现行业人才培养途径的多元化与立体化,建立应用型职业化的行业人才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