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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1907-1999),原名虞上聪,1907年8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江华县一个瑶族贫苦农民家庭,1925年参加革命,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山东和东北地区党政军要职。新中国成立后,长期任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1975年至1983年连任第五、六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99年12月24日,江华在杭州病逝,享年93岁。这位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一生,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他将最后的岁月献给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在十年浩劫之后我国司法制度艰难恢复、稳步发展的进程中,写下了光辉的历史篇章,深为人们追思和怀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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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丽专 《台声》2001,(7):47-47
祖国大陆居民办理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的遗产,需了解下面有关内容: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大陆法律有关规定及台湾地区有关法规,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为先,可代位继承。   3、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等)。   4、第三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含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等)。   5、第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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