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中国政治   1篇
  200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不久前,律师佘某乘车前往长沙,按新规定株洲到长沙的票价应为5.5元,但还是被按照旧规定收费。他将该次列车所属的广铁客运公司诉至长铁运输法院,要求赔礼道歉,退还多收的票款0.5元,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万元。长铁运输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书后了解到,事后广铁集团客运公司多次派员专程到株洲和佘某联系,对其监督行为表示感谢,并且进行了整顿,将多收的票款退还,还聘请余某担任客运公司的“路风监督员”。对于佘某仍执意将客运公司诉至法院,长铁运输法院立案庭认为余某的行为系滥用诉讼权利,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和立法精神,不予立案。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