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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自开设《法律常识》课以来,由于受传统教学观念和“中考”指挥棒的影响,教师讲,学生记,背概念,抠教条,从课堂到课堂,差不多已形成了模式,它使“教”完不成任务、“学”达不到效果,造成教学双方被动,这种局面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了。为此,我们就《法律常识》课教学如何符合当前形势需要,变传统的封闭式教学为开放式教学,立足现状,狠抓实效,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做了一些初步的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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