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涉诉信访在为当事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同时,也为其他机构和人员干预司法提供了制度性背景和条件。不少当事人在法院败诉后不甘心失败,千方百计向人大、党委、政府部门进行频繁信访,这些信访最后通过人大或政府等信访机构的处理及有关领导的批示等形式回转到法院,行政机关直接介入法院审判工作,严重影响了我国审判权的独立行使。在目前不能完全取消信访的背景下,我国应将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使涉诉信访与审判独立由冲突走向融合。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与刑罚是针对违法者所采取的两种性质不同的制裁措施。在一个违法行为既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情况下,对该行为是给予行政处罚抑或是刑罚,以及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衔接关系,成为法律适用中的难点问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也屡屡陷入困境。以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为分析样本,在对司法实践中行政处罚与刑罚衔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行政处罚与刑罚合理衔接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周海灵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3):16-20
在刑罚谦抑思想的影响下,对轻微犯罪进行非刑罚化改革已成为各国刑罚改革的重要趋势。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明确确立非刑罚化的刑事政策。为了与国际接轨,加强对罪犯权益的保护和克服传统监禁刑的弊端,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立法和司法的经验,对轻罪进行非刑罚化的改革。在改革的过程中,国家应扮演好其角色,加强对非刑罚化理念的宣传,完善立法体系,为非刑罚化改革的展开扫清立法上和观念上的障碍。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的限制和加强社区建设,以保证非刑罚化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