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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公共利益”的范围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一、我国宪法、法律对公共利益范围的规定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除宪法外,目前有50多件法律使用或者涉及“公共利益”。但对于“公共利益”的含义和范围,宪法和绝大多数法律均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少数几件法律对“公共利益”、“公益事业”的范围作了列举,并规定了兜底条款。主要有:信托法第六十条规定“: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  相似文献   
2.
英国的法律是普通法和成文法的综合体 ,但这些普通法和成文法有些可能追溯许多世纪 ,随着时代的变化 ,有的部分已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许多领域需要改革才能与快速变化的社会相适应 ,改革法律成为时代强烈的呼声。为此 ,许多专家学者以及司法人员呼吁应建立一个独立的、专门致力于法律改革的机构。 196 5年 6月议会正式通过《法律改革委员会法(196 5 )》 ,法律改革委员会随之成立 ,专门的全面的法律改革工作从此揭开帷幕。(一 )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任务与目标法律改革委员会的任务与目标是审查英格兰与威尔士的全部法律 ,着眼于法律的改革与…  相似文献   
3.
20 0 2年 7月中旬 ,我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程序考察团”赴丹麦进行立法考察。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市 ,我们拜访了丹麦的巡视官总署 ,听取了总署副秘书长关于丹麦巡视官制度的介绍。丹麦巡视官制度相当特别 ,是我国所没有的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也有别于其他欧洲国家的巡视官制度。巡视官制度对缓和和化解公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丹麦巡视官制度作简要介绍。  一、丹麦巡视官制度的建立  “巡视官”的英文是ombudsman。其中文含义是 ,专职负责调查及报告民众对政府或…  相似文献   
4.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一切财产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否应当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我国宪法 ,这是社会各界特别关心的重大问题。借鉴外国保护私人财产的宪法制度对完善我国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无疑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正>2013年12月上旬,应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的邀请,我有幸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考察团赴日本就完善立法制度进行考察学习,期间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会的教授以及日本国会参议院法制局的参事进行了交流。现将考察学习中了解到的日本的授权立法和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情况与国内同仁做点分享,以期对当前研究修改立法法,推动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有所裨益。一、日本的授权立法西方国家一般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国会或者议会严格掌控立法职权,授权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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