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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穗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9):112-115
雇员因第三人的原因遭受损害,是否可以获得来自雇主和侵权人双方的赔偿,在学理上和司法实务中不无争议。雇主责任保险中的雇主责任不同于侵权法中的雇主替代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具有同一位阶性,雇员可以分别从雇主和侵权人处获得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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