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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良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3,(2):51-53
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再审适用一审或二审程序,而未涉及庭审方式。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刑事再审程序的诉讼管辖、回避、不开庭审理、再审不加刑、证据交换等进行了完善,具有创新意义。这不仅是再审程序的改革,也对刑事诉讼程序改革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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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良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报》2002,(4):35-38
婚姻家庭关系首先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以婚姻家庭法为基本准则,对严重违反婚姻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动用刑罚手段,即刑法在这种情况下应介入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之中,目前,我国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是适度,刑法调整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重婚、破坏军婚、虐待家庭成员、遗弃、拐骗儿童等。本文从正确认识和理解婚姻家庭权利、正确适用刑法惩罚侵犯婚姻家庭权利犯罪这两个角度,探讨加强刑事司法对婚姻家庭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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