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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发展经济的需要,政治稳定的需要,规范政党、人民群众行为的需要。但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和现实相距甚远。“依法治国“尚处于初级阶段。在立法、司法、行政、监督与制约各方面存在颇多的问题。(一)首先来谈立法方面的问题。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的构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于是否有一部好的宪法。我国的现行宪法还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必要。特别是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相互制约、合作关系没有明确条文规定。现在实行人大监督一府二院,但是,这种监督是单向的,一府能否制约人大?两院能否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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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普通高等院校贫困生约占10%~20%。贫困生能进人大学学习,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民受教育权机会均等的优越性。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交费上学已成趋势,高校扩招又扩大了贫困生人数。这是一个特殊的学生群体,他们不仅面临着与其他同学同样的繁重学习任务,还要承担着对他们来说是巨额的学费、生活费的经济压力,特别是因贫穷而带来的心理压力。要使贫困生顺利渡过大学生活,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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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多义的,在不同的领域自由的含义不同。在本体论领域自由指人的本质,人是自由能动的主体,它把人和物区别开来了;在认识论领域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利用和改造,也是对偶然性和可能性的选择和利用;在伦理学领域是指人的意志自主和自律;在法学领域是指人的法定权利,如言论、出版自由权;在美学领域,美是主体自由的象征。自由也是绝对与相对的统一,就仅涉及个人的事务来说,自由是绝对的;如果涉及他人,则自由是相对的。自由的唯一限制是不能侵犯他人自由。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上述问题,曾作过系统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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