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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崇敏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198-201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错误,致他人损害,登记机关应负赔偿责任。文章认为这一规定原则,应当予以细化。文章认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性质定位于民事责任有利于对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归责原则应采过错责任原则,文章还列举了不动产登记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并建议在制定不动产登记办法时列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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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统一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但如何统一则存在由法院、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充任等多种选择方案。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选择应坚持有效性、可行性和效率原则。从不动产登记的目标和我国一直由行政部门登记的国情出发,先以土地、房产登记为基础设立独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再逐步统一整个不动产登记是当前的合理选择。不动产登记局的设立应从登记机构及其人员设置、登记机构的职责、对从登记机构的监管等方面加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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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1996年5月31日,海南华汇公司将其在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所开帐户内的139.99万元转付海南振大公司在中国银行海口秀英办事处的帐户内。海南汇公司出票时,其人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付,于是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营业部当即办理完了转款手续。该笔付款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南海南省票据交换中心换票于1996年6月3日顺利地到了中国银行海口秀英办事处,但中国银行海口秀英办事处未及时做帐将款收入海南振大公司产内。1996年6月3日,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及其法律事务部通知其营业部称;海南华汇公司尚欠海南国际信托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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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的思想不仅仅只存在于普通法系之中,它是一种世界性意义的赔偿规则(罚则)。一般民事责任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社会功能相差甚远,且适用范围不一。我国历来民事立法中就有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文化传统,当前在我国民事立法中的几个惩罚性赔偿条文不仅不能为当前市场诚信程度不高的信用环境起到充分的弥补作用,而且它们本身设计上也不尽合理。我们应当秉持开放的眼光,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结构上的重构,这也是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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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应该成为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该原则具有理论存在的基础与独立的功能。该原则是民事立法所需要遵循的指导思想,也是司法适用的指导性原则。该原则如同其他民法基本原则一样,只有在穷尽其他原则的时候才能适用。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该规定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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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宅基地使用权总体上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在宅基地使用权管理中,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笔者对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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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酝酿到建立的发展过程。但近年来随着民法典制定问题的提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之争却越来越激烈。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民法典困难重重,但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民法典又不得不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回应。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立法模式只能是在民法典中进行原则规定,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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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考察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最基本的财产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主要考察了我国在立法上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范与态度,以及我国的司法实务现状,并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考察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旨在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完善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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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优先购买权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阐述了不动产优先权制度之内容,评析了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明确指出不动产 优先购买权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矛盾,并认为不动产优先购买权之存在基础己经消失,建议废除该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