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判无罪,“抗诉”;判有罪,同样也“抗诉”。安徽合肥的“汪伦才故意伤害案”从原本一个简单的民事纠纷被错定为刑事案件后,竟然出现了法院三次审判、检察院三次抗诉的咄咄怪事。 “汪伦才冤案”的形成耐人寻味纠纷当事人出于蓄意报复心理,串通医师合伙造假,陷害诬告,导致案件性质发生根本变化;而肥东县检察院滥用职权,三次无理抗诉,加上合肥市公安局法医的错误鉴定结论,又使“汪案”一错再错,最终演变成了一起刑事冤案。 相似文献
2.
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落实,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打造“理响乐余”理论宣讲品牌,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点、岗),以党史学习教育、“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为契机,通过不断充实壮大宣讲队伍、强化优化阵地建设、丰富创新宣讲方式,切实把党的“好声音”传入寻常百姓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