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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多文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3):93-98
《刑法》第349条第1款规定的包庇、窝藏行为,其性质会因行为人"明知"的有无、内容和程度而改变,从而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窝藏、包庇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等不同的犯罪,甚至完全可能是无罪。这就涉及到诸多刑法条文的规定。因此,应以"明知"为切入点,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把《刑法》作为统一的整体,对《刑法》第349条第1款进行体系解释,方可得到合理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欲划清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须用体系解释的方法。体系解释不仅要求形式上将刑法作为整体,做到上下文结合、总分则结合、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乃至宪法结合,而且从实质上将刑法作为价值体系,用刑法规范的目的即保护社会关系来区分和联系不同的犯罪。只有坚持刑法的形式体系统一于实质价值,才能厘清"合同"的含义、范围及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第266条诈骗罪法条竞合关系的性质、适用。 相似文献
3.
邓多文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3):5-9
欲划清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须用体系解释的方法。体系解释不仅要求形式上将刑法作为整体,做到上下文结合、总分则结合、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乃至宪法结合。而且从实质上将刑法作为价值体系,用刑法规范的目的即保护社会关系采区分和联系不同的犯罪。只有坚持刑法的形式体系统一于实质价值,才能厘清“合同”的含义、范围及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第266条诈骗罪法条竞合关系的性质、适用。 相似文献
4.
邓多文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9,(1):63-65
作为西方法哲学的经典命题,刑法与道德的关系,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具体展开。刑法与道德的基本区分在于,是否具有主观罪过。刑法是道德的低限,故可以把一定的道德义务转化为刑法义务,用刑法予以推行。实践中面临这样的难题:如何处理符合刑法的道德恶行?如何处理根据刑法是非法的,但在道德上可以证成的行为?这都需要我们在实在法与自然法的框架内进行现实的抉择。 相似文献
5.
邓多文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5,(3):61-63
刑事法治有两种模式,其基本理念是人权主义.我国在贯彻刑事法治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刑事立法完善是长远之计,当前主要还应在刑法的适用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法初步构建了董事忠实义务的刑法调控机制,但是该机制存在规定的激进与缺漏、有违平等原则、过分突出犯罪数额的作用以及与犯罪新形势不相适应等立法缺陷.完善立法的思路是:刑法调控应与公司法相协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充实酌定情节要件,增设背信罪等.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中,运用体系解释方法应着眼于整体,把握好刑法分则条文之间、分则与总则之间、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刑法与宪法之间的协调统一性。运用体系解释区分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首先要将前者置于扰乱市场秩序罪之中理解,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只有扰乱了市场秩序,才构成本罪;其次,要正确把握两罪之间的法条竞合关系,明确刑法第266条"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的司法适用条件;最后,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应是反映市场秩序特征的合同,利用不体现市场秩序的合同骗取公私财物的,应以普通诈骗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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