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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联邦德国联邦议院1990年3月7日通过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对海盗产品的法律》,简称《反对海盗产品法》,该法于1990年7月1日生效。联邦德国《法律政策杂志》1990年第4期刊登了介绍该法的文章,现编译如下: 有计划、有目的,为数众多的侵犯知识产权保护权的行为,即通常称作“海盗产品”的行为,长期以来一直存在并呈增长趋势。为了迅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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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西班牙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总则中明确规定,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通过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所有市场参与人的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市场上以竞争为目的的行为。如果行为的方式明显违背了应当诚实地行使权力的原则,就属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这与民法典中的规定是一致的。该法第6条至第17条列举了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有:(1)具有混淆危险的行为指能够引起与第三人的行为,服务或企业相混淆的行为。只要该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分辨不清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是。(2) 欺骗行为指使用或传播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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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违反秩序法(续)(1987年2月19日公布文本,1992年7月15日最后一次修改)郑冲译第六章罚款和刑事程序第81条[罚款程序转为刑事程序](1)法院在罚款程序中不受仅将案件视违反秩序行为的约束。但是,仅在此前已向当事人指明法律观念的改变并且已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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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没有专门的"立法权"。德国的立法体系,只能从它的现行宪法——基本法的规定中,以及通行的有关法律理论中加以归纳探讨。作为一个西方式民主法治的联邦制国家,其法治的内容,主要包括权力分立、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国家行为受司法审查以及基本权利保障等等,意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用以规范国家行为,使之程式化、公开化和受到有效监督。德国宪法——基本法第20条规定:"(1)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是民主的、社会的联邦国家。(2)全部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它由人民通过选举和投票行使并且通过专门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3)立法应受与宪法相符之制度的约束,行政和司法应受法律和正义的约束。……"从这一规定以及从基本法第80条关于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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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违反秩序法(续)(1987年2月19日公布文本,1992年7月15日最后一次修改)郑冲译第二编罚款程序第一章追究与处罚违反秩序行为的管辖权第35条(由行政机关追究和处罚〕(1)在依照本法不由检察院或者在采取某些具体追究措施的情况下由法官取代检察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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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案例分析看公职责任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一、前言凡在大学讲授公职责任法,总会碰到这种情况,即许多学生对这个位于公法与私法边缘的题材抱有疑惧。本文的目的在于,把在这一法律领域的案例处理中有较为稳定的规则可循的问题——列出。文章旨在结合现实问题介绍基本观点,不意求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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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国法院执行员在强制执行主体中的位置
德国法律界认为,民事强制执行中有三个执行主体,即法庭(法官)、司法官(Rechtspfleger,也译为"司法助理员")和法院执行员(Gerichtsvollzieher).三个执行主体分别完成不同的执行事务. 相似文献